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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9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强化震慑警示,提升执法效能,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督促警示行政相对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法治观念。  2022年2月11日,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龙岩市永定区永丰养殖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在该养殖场污水处理池旁边发现一竖井,竖井底部有2根PVC管,每根管各有1处开关,检查时开关处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强化震慑警示,提升执法效能,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督促警示行政相对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法治观念。

  2022年2月11日,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龙岩市永定区永丰养殖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在该养殖场污水处理池旁边发现一竖井,竖井底部有2根PVC管,每根管各有1处开关,检查时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在该养殖场东北方向约200米湖山溪支流三段寨水电站河段发现一PVC排放管,经查,竖井底部的2根PVC管是联接污水处理系统蓄污池底部和湖山溪支流三段寨水电站河段排放口的废水排放管,将竖井底部开关开启后,在排放口发现有污水排出。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1)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2)

  依据该养殖场环评登记表,猪尿和冲洗猪圈废水应经格栅及沉淀集水池和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采用“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稳定塘”工艺进行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浇灌设施排放至林地(100亩)灌溉,不外排。依据该养殖场排污许可登记信息,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林地、果园灌溉。

  龙岩市永定区永丰养殖场污水处理池旁边违规设置排污口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规定,结合《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对该养殖场的违法情节进行计算,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处以2.3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1.压实“双随机”执法检查责任。“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本案中,执法人员对“双随机”抽查的企业认真检查,发现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双随机”执法检查走深走实。

  2.另辟蹊径查处养殖业环境违法行为。自推广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以来,养殖业行业的环境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原有废水超标处罚情形不复存在,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一个竖井,抽丝剥茧、追根溯源,发现该养殖场私设排污口情形,为后期养殖业执法提供参考。

  2022年3月,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托大数据云平台,通过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九龙江上游某河段水质数据出现异常。新罗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水质专题研讨会,通过结合在线监测数据、水系分布和产业特征等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将问题源头初步锁定在该河段上游的几家生猪养殖场。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3)

  随后,执法人员联合龙岩市新罗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以测管联动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上游的生猪养殖场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经监测报告显示,上游的5家生猪养殖场外排水样中COD、氨氮、总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4)

  新罗生态环境局以该5家生猪养殖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pvc管一根多少米。”的规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共计处罚款人民币57余万元,并要求该5家生猪养殖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河段水质数据已恢复正常水平。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5)

  一是应用“智慧”监管,精准锁定污染源头。本案中,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通过在线监测平台调阅水质数据,发现水质存在异样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地根据数据异常线索开展现场检查,迅速出击,实现线上监控与线下执法的联动,有效遏制水质污染后果扩大化,体现出精细发现问题、精确开展执法、精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开展测管联动,强化执法监测协同。本案中,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新罗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通过测管联动方式,及时开展采样监测并固定现场证据,精准锁定该5家养殖场是非法排污致使某河段水质数据出现异常的源头。

  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检查效能。该河段上游山高林密,道路崎岖,仅凭人力难以彻底排查。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巡查范围广、受地形限制小、取证便捷的优点,采用“人力巡查+无人机飞检+测管联动监测”的方式,通过“人、物、技”三管齐下,高效排查出水质问题源头,锁定非法排污嫌疑对象,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2022年1月25日,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接到白沙镇政府工作人员报告,在某村发现电子垃圾露天焚烧点,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经过图像分析、面积测绘和信息标定,发现邻近的苏坂镇存在面积更大的重大焚烧点,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苏坂镇,进行地面查证。经查,该焚烧点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对废电容器进行露天焚烧,有明火并伴随产生大量刺激性气味的白烟,未配套相关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点场地为土质场地,未做硬化处理,现场无其他生产设施及生产工具,无负责人及工人在场。执法人员合理怀疑,苏坂镇区域内的焚烧点为该起案件主要案发地点。1月28日,经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理过磅,该点废电容器重量为94.79吨。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6)

  该焚烧点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初步判断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新罗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8日委托福建省省级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进行危废认定。经现场勘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年版)》,该焚烧点的废电路板元器件(废电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5-49”,系900-045-49类危险废物。

  新罗区苏坂镇某村焚烧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新罗生态环境局已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事发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环境复杂,大大增加了调查取证难度。在时间紧、人力少、难度大的情况下,为尽快查明情况,锁定破案线索,评估污染程度,固定违法证据,新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无人机监测范围广、影像准确度高的优势,对该区域开展无死角巡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固定违法行为证据,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置率,为实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大力拓展了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在日常执法及各类专项行动中的普及应用。

KK体育官方:以案释法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图7)

  本案中,因涉案危险废物达三吨以上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标准,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执法人员及时启动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准确移交环境问题线索及涉案证据,保障案件顺利移交,有力形成环保推动、部门协作、科技支撑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新格局。目前,公安部门已刑事立案,该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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