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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KK体育云县政府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7-19
 KK体育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17-07-31[] 浏览次数:  近期,省内部分地区餐饮经营等相关场所燃气泄露爆燃事故多发,给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不完好,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

  KK体育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17-07-31[] 浏览次数:

  近期,省内部分地区餐饮经营等相关场所燃气泄露爆燃事故多发,给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不完好,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四是部分餐饮企业对液化石油气进货渠道把控不严,使得超期、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混入餐饮场所;五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力度不够大等。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强化供气、用气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落实夏季高温和汛期燃气事故易发的预防控制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的情况通报》(苏安办﹝2017﹞39号)、《市安委会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连安〔2017〕

  1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连安办〔2017〕47号)精神,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1.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村居对本地区范围内的供气企业、用气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资料,督促供气企业、用气企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燃气供应企业是燃气源头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要与用气企业(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遵守供气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非法充装或使用报废、超期和不合格的钢瓶。要加强对送气工和送气车辆的管理,定期对用气企业(单位)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用气企业(单位)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对经营(用气)场所的用气安全承担主体责任。用气企业(单位)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要与正规的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1.规划建设部门。作为燃气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本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监督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监督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无证无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关部门抄告的餐饮经营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标志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无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标识)的钢瓶进行追溯,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钢瓶充装、检验单位责任。

  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派出所组织加大对小饭店、小餐饮场所的检查、宣传力度KK体育,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5.安监部门。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连安〔2017〕1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依法治理,督促各燃气经营、使用等单位全面组织自查自纠。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生产情况深入排查,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督查检查。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地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检查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严格督查检查,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督查检查质量。

  (三)强化监管执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安全管理不严格、制度规定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特别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燃气行为,以及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项目,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灌KK体育云县政府(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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